包头市被批准为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创建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的城市进行了综合评定,最终批准包头等8个地级城市为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我市是自治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创建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是反映城市竞争力和良好知识产权状况的标志。近年来,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全市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30%以上,2009年,全市专利申请量首次突破500件,专利产品年产值近60亿元;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专利试点企业7家;国家企业专利工作交流站两家;专利信息平台和专利数据库10个;颁布实施了《包头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出台了《包头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专利政策与法规建设、专利成果转化等工作都处于全区第一,全国先进行列,我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拥有了较好的基础和条件。

  在今后两年的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期间,我市将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包头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方案》,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确保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和知识产权支撑体系建设三大重要任务和全市年专利申请量突破1000件等11项主要工作目标如期圆满完成。